中山市TBT預警防控平臺
——技術性貿易措施資源
日本目前沒有專門的食品召回制度,現(xiàn)階段實行的食品召回是日本產品召回制度的一部分。根據(jù)
《日本食品衛(wèi)生法》
的規(guī)定,對違反《食品衛(wèi)生法》的食品進行召回。
日本的食品召回分為強制召回和自愿召回。強制召回:是由主務大臣在法律權限范圍內,強制生產商或經(jīng)銷商實施召回;自愿召回:是指主務大臣沒有下達強制實施的命令,由生產商或經(jīng)銷商根據(jù)自身的判斷實施召回(也包括在主務大臣的指導或勸告下實施的召回)。
召回方式分為公開召回和非公開召回。 公開召回:是指利用媒體對公眾發(fā)出特定產品存在潛在危險的警告的召回;非公開召回:是指采用的對策不引起一般公眾注意的召回。
第一類:是與品質有關的召回,包括產品缺陷、產品污染或異物混入、品質或性能上的問題;
第二類:是BM(Black Mail)有關的召回,包括具有惡意性和威脅性以及其他妨礙正當銷售的產品;
第三類:是其他需要召回的產品,包括對商標權和特許權等知識產權的侵害、名譽損毀和人格權的侵害、產品標示上的問題以及違反有關法律的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