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糖尿病患者而特制的控制熱量的食品、為肥胖病人而特制的加工食品、各種低鹽醬油、嬰幼兒用奶粉等,以特殊的保健目的而食用,可以在產(chǎn)品包裝上標示“特別用途”字樣的保健效果的食品,稱之為“特別用途食品”,圖1列出了特別用途食品的分類。根據(jù)《營養(yǎng)改善法》第12條的有關規(guī)定,該類食品的許可首先向所在地的保健所提交相關申請資料,然后由厚生勞動省綜合審查后頒發(fā)許可證。
特別用途食品受厚生勞動大臣的許可,專用于嬰幼兒、妊娠婦女、病患者的有特別用途而被銷售的食品。只是,特別用途的宗旨是為了嬰幼兒、妊娠婦女、病患者的健康,保證身體的恢復為目的,符合醫(yī)學的營養(yǎng)學的記載,并且有限定的用途。特別用途食品里含有對身體生理學機能影響的保健功能成分,能夠起到特定的保健目的所期待的作為特定保健食品的表示方法,按照食品衛(wèi)生法實施的原則規(guī)定。
圖1:特別用途食品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