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預警防控平臺
——技術性貿易措施資源
現(xiàn)行家用冰箱與冷柜“能源之星”能效規(guī)范為4.1版。2013年5月31日,EPA發(fā)布5.0版規(guī)范,新規(guī)范能效要求將于2014年9月15日生效。2013年5月31日,制造商可對5.0版進行認證;2014年1月1日起,認證機構將不再按照舊版4.1版進行認證。
新規(guī)范規(guī)定了冰箱和冷柜的新能效要求。根據5.0版規(guī)范,所有經能源之星認證的冰箱和冷柜將比2014年生效的聯(lián)邦MEPS要求減少至少10%的能耗,屆時每年將為美國減少8.9億美元的能源費用和118億磅的溫室氣體排放,相當于超過100萬輛汽車的排放量。
該規(guī)范還對冰箱和冷柜規(guī)定了第一套可選的“聯(lián)網”(connected)標準。經能源之星認證的具有聯(lián)網功能的冰箱和冷柜,將為消費者提供新的便利和節(jié)能特性,同時促進更廣泛的電力系統(tǒng)效率。這些功能包括能源相關信息,譬如門未關上或實時的關于產品能耗的提醒信息。消費者也將有能力遠程控制產品的設置,如使用計算機或智能手機遠程把冰箱設置為節(jié)能模式。具有聯(lián)網功能的能源之星認證冰箱和冷柜將是“智能電網”的,這意味著消費者可以選擇將冰箱/冷柜與當?shù)氐碾娏υO施連接(如果提供這些服務)。一旦連接后,產品將能夠智能地調整其能耗,以減少對電網的需求,或在對環(huán)境更好的時間使用能源,同時確保冰箱繼續(xù)滿足消費者保持食品新鮮的期望。最重要的是,聯(lián)網家電可以實現(xiàn)對產品的實時控制。具有聯(lián)網功能的能源之星認證冰箱和冷柜將使用開放的標準,以幫助確保這些產品與智能電網和不同的能源管理系統(tǒng)和應用相兼容。
下面介紹新版5.0版能效規(guī)范的內容。
1. 適用范圍
5.0版規(guī)范適用于家用冰箱和冷柜,即電冰箱、電動冷藏冷凍箱、冷柜,包括緊湊型和嵌入式產品。規(guī)范不包括:總制冷量超過39立方英尺的商用制冷設備。不符合電冰箱或電動冷藏冷凍箱的酒柜或其他產品也不在本規(guī)范范圍內。
2. 能效(最大年耗電量AEC)限值
5.0版規(guī)范對于家用冰箱和冷柜的能效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能源之星”對于家用冰箱和冷柜的最大年耗電量AEC(5.0版)
產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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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年耗電量(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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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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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邦MEPS (D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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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手動除霜的冷藏箱和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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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AV+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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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AV+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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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所有手動除霜的冷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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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AV+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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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AV+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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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部分自動除霜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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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AV+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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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AV+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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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動除霜、上部為冷凍箱且不具備自動制冰機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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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AV+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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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AV+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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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I. 自動除霜、上部為冷凍箱且不具備自動制冰機的內置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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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AV+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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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AV+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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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 自動除霜、上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但不具備開門制冰功能(through-the-door ice service)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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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AV+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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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AV+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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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BI. 自動除霜、上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但不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內置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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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AV+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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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AV+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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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 所有自動除霜的冷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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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AV+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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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AV+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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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BI. 所有自動除霜的內置型冷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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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AV+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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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AV+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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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動除霜、側部為冷凍箱且不具備自動制冰機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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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AV+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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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AV+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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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I. 自動除霜、側部為冷凍箱且不具備自動制冰機的內置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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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AV+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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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AV+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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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 自動除霜、側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但不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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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AV+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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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AV+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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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BI. 自動除霜、側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但不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內置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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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AV+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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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AV+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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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自動除霜、底部為冷凍箱且不具備自動制冰機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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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AV+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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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AV+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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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I. 自動除霜、底部為冷凍箱且不具備自動制冰機的內置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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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AV+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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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AV+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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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I. 自動除霜、底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但不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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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AV+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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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AV+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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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I-BI. 自動除霜、底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但不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內置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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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AV+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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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AV+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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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 自動除霜、底部為冷凍箱且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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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AV+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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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AV+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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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BI. 自動除霜、底部為冷凍箱且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內置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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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AV+4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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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AV+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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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動除霜、上部為冷凍箱且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冷藏冷凍箱
|
7.56AV+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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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AV+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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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自動除霜、側部為冷凍箱且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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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AV+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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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AV+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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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I. 自動除霜、側部為冷凍箱且具備開門制冰功能的內置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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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AV+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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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AV+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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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手動除霜的直立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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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AV+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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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AV+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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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自動除霜且不具備自動制冰機的直立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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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AV+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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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AV+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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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I. 自動除霜且具備自動制冰機的直立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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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AV+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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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AV+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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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BI. 自動除霜且不具備自動制冰機的內置型直立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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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AV+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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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AV+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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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I-BI. 自動除霜且具備自動制冰機的內置型直立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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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AV+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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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AV+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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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臥式冷凍箱和除緊湊型冷凍箱外的所有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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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AV+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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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AV+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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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A. 自動除霜的臥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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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AV+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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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AV+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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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緊湊型冷凍箱和手動除霜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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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AV+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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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AV+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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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A. 緊湊型冷凍箱和手動除霜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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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AV+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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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AV+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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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部分自動除霜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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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AV+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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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AV+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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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自動除霜、上部為冷凍箱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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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AV+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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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AV+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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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I. 自動除霜、上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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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AV+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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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AV+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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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A. 自動除霜的所有緊湊型冷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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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AV+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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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AV+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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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自動除霜、側部為冷凍箱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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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AV+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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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AV+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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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I. 自動除霜、側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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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AV+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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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AV+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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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自動除霜、底部為冷凍箱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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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AV+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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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AV+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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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I. 自動除霜、底部為冷凍箱且具備自動制冰機的緊湊型冷藏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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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AV+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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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AV+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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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手動除霜的直立式緊湊型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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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AV+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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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AV+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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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自動除霜的直立式緊湊型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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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AV+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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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AV+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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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臥式緊湊型冷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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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AV+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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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AV+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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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V為總調整容量,單位為立方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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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具有聯(lián)網功能的家用冰箱和冷柜,其聯(lián)網年耗電量限值為以上基本年耗電量的5%(?0.05),整個產品的年耗電量最大值為表2-14的基本年耗電量限值與聯(lián)網年耗電量限值之和。
3. 聯(lián)網產品的要求
新規(guī)范重點規(guī)定了聯(lián)網產品的標準,包括通信、能耗報告、遠程管理、運行狀態(tài)/用戶設置和消息、延遲除霜功能
a. 聯(lián)網的冰箱、冷柜或冷藏冷凍箱系統(tǒng)
基本冰箱、冷柜、冷藏冷凍箱,加上所有硬件和軟件元件,使得產品可以對消費者授權的能源相關命令有反應;
b. 通信
通信層應使用開放標準,包括:智能電網互操作工作組(Smart Grid Interoperability Panel,SGIP)標準目錄包含的標準;NIST智能電網框架表4.1和4.2所包含的標準;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NSI)或如ISO、IEC、ITU、IEEE、IETF等其他公認的國際標準組織通過的標準。
通信硬件結構:嵌入式通信技術;制造商指定的外部通信模塊和/或設備;電器上基于開放標準的通信端口,結合基于開放標準的通信模塊;除了以上三種情況之外的電器上基于開放標準的通信端口。對于中間兩種情況,所述通信模塊/設備必須便于消費者安裝,并且隨附器具在銷售時或者售后合適時間內提供給消費者。
c. 資料的公開獲取
為了產品互連互通,除了應給有興趣的人士提供開放標準、接口規(guī)范、API或類似文件,還允許以下信息的發(fā)送、接收和解釋,包括:能耗報告;通過通信鏈路傳輸?shù)倪\行狀態(tài)、用戶設置和消息;延緩除霜功能的通信;需求響應。
d. 能耗報告
產品應能通過通信鏈路將能耗數(shù)據傳遞給能源管理系統(tǒng)和其他消費者授權的設備、服務或應用。這些數(shù)據應能代表產品的間隔能源消耗。EPA建議報告的單位為瓦?小時,數(shù)據時間間隔為15分鐘或更少;然而,也可以以產品制造商接口規(guī)范或API中說明的單位和時間間隔報告代表性數(shù)據。產品還可以提供產品自身的能源使用情況反饋給消費者,提供的產品反饋可以以制造商選擇的單位和格式(例如美元/月)。
e. 遠程管理
產品應能夠接收和響應由消費者授權的通過通信鏈路的遠程請求(不包括在制造商全權決定的第三方遠程管理),類似于消費者對產品的控制功能。該產品不要求對違反由產品制造商所確定的性能和/或產品安全的遠程請求進行響應。
f. 運行狀態(tài)、用戶設置和消息
產品應能夠通過通信鏈路,向能源管理系統(tǒng)和其他消費授權的設備、服務或應用,提供以下信息:
g. 延遲除霜功能
當通過通信鏈路與能源管理系統(tǒng)或其他消費者授權的設備、服務或應用程序互連,具有自動除霜功能的產品應默認激活延遲除霜功能,從而消費者可以輸入或產品本身能確定延遲的時間,并且產品在4小時的延遲期后將自動切換到除霜功能。默認的延遲期是季節(jié)性的,其定義與夏季和冬季能源需求高峰期相一致,如下:
產品應為消費者和/或消費者授權的第三方提供選擇,去修改此功能的時間安排和狀態(tài),例如:對電力設施的短期請求反應,調節(jié)除霜期錯開電力系統(tǒng)的峰值期,或開啟/關閉此功能。在停電的情況下,恢復供電后,產品不得要求任何來自消費者的交互保持這種與停電前相同設置的除霜延期功能。
兩種例外情況:一旦消費者參與到發(fā)送消費者授權信號給射頻(R/F)系統(tǒng)的程序中,應關閉延遲除霜功能,產品在參與后有高達24小時的可選過渡期,在這期間R/F系統(tǒng)不需要提供延遲除霜功能或需求響應功能;具有手動除霜或部分自動除霜的冰箱、冷藏冷凍箱或冷柜不需要提供延遲除霜功能。
h. 需求響應(DR)
一臺聯(lián)網冰箱、冷柜或冷藏冷凍箱應當具有接收、解釋和通過自動調整其操作對消費者授權信號采取行動的能力,這種能力取決于信號的內容和消費者的設置。至少,產品應能提供以下功能:
延遲器具負載能力:產品在延緩期內通過適度減少負荷以響應信號的能力。收到信號時,根據消費者的設置,產品應:從延遲期轉換到除霜周期;從延遲期轉換到制冰周期,或在延遲期內至少降低13%的平均能耗曲線,相對于DOE在驗證需求響應測試方法基線時24小時平均負荷期間所繪的平均能耗曲線。產品出貨時的默認設置應使得延遲器具負載能力的反應至少4個小時。消費者應能夠在延遲期前或期間覆蓋產品的延遲器具負載響應。產品在參與的24小時內應能提供至少一個延遲器具負載響應。
臨時減少器具負載能力:產品在很短的時間內(通常為10分鐘)通過提供一個積極的負荷減少響應信號的能力。一旦收到信號,根據消費者的設置,產品應限制其減少負載期間平均能耗曲線,使其不超過DOE定義的驗證需求響應測試方法基線的24小時平均負載期間的平均能耗曲線的50%。產品出貨時默認設置響應時間至少為10分鐘。消費者應能夠在延遲期前或期間覆蓋產品的延遲器具負載響應。產品在參與的24小時內應能提供至少一個臨時減少器具負載響應。
4. 測試方法
能源之星檢測冰箱和冷凍柜時,測試方法使用10 CFR 430分部B的附錄A和附錄B。網絡功能的符合性通過檢驗產品和/或產品文件;此外,需求相應功能使用能源之星2013年5月發(fā)布的需求響應驗證測試方法來驗證。
詳情請參見能源之星5.0版冰箱和冷柜能效規(guī)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