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對G/TBT/N/AUS/134《批準《關于汞的水俁公約》;最終法規(guī)影響聲明》的第1次補遺
時間: 2022-03-07
世界貿易組織 |
G/TBT/N/AUS/134/Add.1
2022-03-07
2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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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性貿易壁壘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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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以下 2022 年 03 月 04 日 的信息根據(jù) 澳大利亞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的批準–最終法規(guī)影響聲明。(81頁,英語)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2年3月7日
【】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取: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 1獲取: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 1獲取:
【X】 其他: 《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的批準最新情況
說明:《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的批準最新情況
澳大利亞于2021年12月7日向聯(lián)合國受托人交存了《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的批準書。水俁公約將于2022年3月7日在澳大利亞生效。
如TBT通報G/TBT/N/AUS/134中所述,為遵守《關于汞的水俁公約》中規(guī)定的義務,澳大利亞對以下立法進行了修改:
?對《1901年海關法》規(guī)定進行了修訂,禁止進出口元素汞。
?對《1989年治療用品法》項下法規(guī)和規(guī)則進行了修訂;《1992年農(nóng)獸用化學品(管理)法》和《2019年工業(yè)化學品法》,禁止在澳大利亞制造、進出口某些含汞產(chǎn)品;以及進出口元素汞。
?對《2020年循環(huán)再造和減少廢物法》制定了一項新規(guī)則,禁止在澳大利亞制造、進口和出口某些含汞產(chǎn)品。
所列立法變更將于2022年3月7日生效。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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