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關于暫停向中國香港進行活體倉鼠商業(yè)進口的通知。
時間: 2022-04-11
世界貿易組織 |
G/SPS/N/HKG/47
2022-04-11
2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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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及植物衛(wèi)生措施委員會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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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應 中國香港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如下信息:
關于暫停向中國香港進行活體倉鼠商業(yè)進口的通知。
研究發(fā)現,中國香港大量新冠感染病例同感染SARS-CoV-2的倉鼠有關。通過流行病學調查以及病毒測序,發(fā)現之前向中國香港進口的倉鼠會導致人類感染。為預防疫情,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暫停進口活體嚙齒動物和兔類動物的商業(yè)進口。該項緊急措施于2022年4月1日進行調整,調整后僅要求暫停活體倉鼠的商業(yè)進口。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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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漁農自然護理署 進出口科 香港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5層 傳真:+(852) 2375 3563 電子郵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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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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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 進出口科 香港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5層 傳真:+(852) 2375 3563 電子郵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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