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農業(yè)部有關暫時禁止進口荷蘭產家養(yǎng)和野生鳥類及其制品(包括禽肉、一日齡雛雞、蛋類及其精子)的2021年第69號備忘錄令。
時間: 2021-11-17
世界貿易組織 |
G/SPS/N/PHL/500
2021-11-17
21-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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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及植物衛(wèi)生措施委員會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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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如下信息:
農業(yè)部有關暫時禁止進口荷蘭產家養(yǎng)和野生鳥類及其制品(包括禽肉、一日齡雛雞、蛋類及其精子)的2021年第69號備忘錄令。
根據(jù)2021年11月12日簽署的一項命令,要求針對從荷蘭進口的野生禽類及其制品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1) 禁止進口禽肉、一日齡雛雞、蛋及其精液等家養(yǎng)和野生禽類及其制品;
2) 立即停止辦理加工、評估和簽發(fā)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和植物檢疫(SPS)進口許可證;
3) 允許所有在將本命令正式告知荷蘭當局之前已在途/裝載/接受到港貨物入境,前提是該產品是在2021年10月13日之前屠宰/生產的;
4) 因此,對于在向荷蘭當局發(fā)出正式通知后第二天在始發(fā)港接受的其他所有貨物,建議不要發(fā)貨;
5) 不符合第3至4項中所述條件的貨物應按照DA AO 9 S.2010第六節(jié)(LD)進行處理;
6) 家禽肉制品的進口應符合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陸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2021年)第10.4.18、10.4.19和10.4.24條中規(guī)定的條件。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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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辦公室 政策研究處 農業(yè)部 奎松市迪萊曼Elliptical路 電話: +(632) 926 7439 傳真: +(632) 928 0590 電子郵箱: spspilipina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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